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约金没有法定标准,在合同主体违约导致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情况下,违约方所支付的违约金数额或者违约损失赔偿计算标准应由合同主体在合同条款中自行约定;合同条款没有约定的,双方可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基于公平合理原则作出判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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