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三种情况,如果担保合同里面有约定的担保期限,那么就按约定的期限来,如果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担保期限,那么从约定的还款期限之日起担保期限是六个月。
另外一种特殊情况就是担保合同里写明担保人担保至债务人还清债务为止,这种情况属于约定不明,那么这种情况下,担保就是从约定的还款期之日起担保期限是两年。
一、担保人超过期限不承担保证责任怎么办
债权人在保证期限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但担保人超出期限不承担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起诉、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财产。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最高担保是指什么
最高担保是指担保人对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若干债务承担最高担保责任的担保。最高担保担保的债务发生在担保设立时,有些债务尚未发生。最高担保的债务是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最高保证金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最高担保担保的债务不是多项债务的简单总和,而是整体债务。每项债务的偿还期限只对债务人有意义,不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最高担保合同不具体债权确定后,担保人应当对最高债权限度内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余额承担担保责任。最高担保合同对担保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最高担保合同约定担保人清偿债务的,担保期限为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务清偿期限未约定的,担保期限自最高担保终止之日起六个月或者自债权人收到担保人终止担保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六个月。
三、给别人做担保怎么取消
担保人除非经过债权人同意,否则是不能取消担保的。如果担保期限届满、担保无效的,可以取消担保。只要签订了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的双方没有协商一致解除,担保人就必须承担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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