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单亲妈妈怎样送养?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7 06:45:11
未婚单亲妈妈怎样送养?
需要送养一方,和收养一方,一起到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送养和收养手续。《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四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导读需要送养一方,和收养一方,一起到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送养和收养手续。《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四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需要送养一方,和收养一方,一起到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送养和收养手续。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四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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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送养一方,和收养一方,一起到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送养和收养手续。《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四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