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福利院接收孩子条件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7 06:43:15
文档

福利院接收孩子条件

1、福利院收养孩子的标准如下:(1)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福利院应予接收。(2)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福利院应予接收。(3)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福利院应予接收。(4)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福利院应予接收。送孩子进福利院的要求如下: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儿童福利院是为孤儿和残疾儿童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机构,是主要收养无人抚养的孤儿,弃婴和残疾儿童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自费寄养的小孩,因家庭照料有困难,由本人或亲属直接与市福利院联系,根据床位情况,双方签订寄养协议后入院。《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九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收留抚养下列儿童。
推荐度:
导读1、福利院收养孩子的标准如下:(1)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福利院应予接收。(2)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福利院应予接收。(3)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福利院应予接收。(4)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福利院应予接收。送孩子进福利院的要求如下: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儿童福利院是为孤儿和残疾儿童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机构,是主要收养无人抚养的孤儿,弃婴和残疾儿童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自费寄养的小孩,因家庭照料有困难,由本人或亲属直接与市福利院联系,根据床位情况,双方签订寄养协议后入院。《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九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收留抚养下列儿童。

1、福利院收养孩子的标准如下:
(1)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福利院应予接收;
(2)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福利院应予接收;
(3)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福利院应予接收;
(4)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福利院应予接收。

送孩子进福利院的要求如下: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儿童福利院是为孤儿和残疾儿童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机构,是主要收养无人抚养的孤儿,弃婴和残疾儿童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自费寄养的小孩,因家庭照料有困难,由本人或亲属直接与市福利院联系,根据床位情况,双方签订寄养协议后入院。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九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收留抚养下列儿童:
(一)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儿童;
(二)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三)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四)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
(五)法律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其他儿童。

儿童福利院收养程序是怎么样的
1、收养人到儿童收养办提出收养申请。
2、收养办根据收养申请选择被送养对象。
3、收养办为被送养人做查找生父母或监护人的公告。
4、公告期60日后收养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儿童收养办:
(1)健康查体表。
(2)县级以上计生办同意收养证明。
(3)身份证、户口本及结婚证复印件。
(4)抚养教育能力及经济状况证明。
(5)无生育能力的出具县级以上医院不育证明。
(6)1寸彩照2张,与被收养人合影的5寸彩照2张。
5、儿童收养办将所有材料报送院管理委员会。
6、收养人到财务科交社会捐助款。
7、审查合格后与收养人签定收养协议书。
8、儿童收养办通知儿童部将被送养对象交给收养人。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福利院接收孩子条件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九条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收留抚养下列儿童:
(一)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儿童;
(二)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三)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四)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
(五)法律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其他儿童。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档

福利院接收孩子条件

1、福利院收养孩子的标准如下:(1)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福利院应予接收。(2)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福利院应予接收。(3)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福利院应予接收。(4)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福利院应予接收。送孩子进福利院的要求如下: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儿童福利院是为孤儿和残疾儿童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机构,是主要收养无人抚养的孤儿,弃婴和残疾儿童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自费寄养的小孩,因家庭照料有困难,由本人或亲属直接与市福利院联系,根据床位情况,双方签订寄养协议后入院。《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九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收留抚养下列儿童。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