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 市的职工对自己的 住房公积金 是非常关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多少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息,在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时,缴存多的职工具有很大的优势。关于武汉市 公积金贷款 怎么申请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武汉市 公积金 贷款如何申请 1、受理,缴存职工携带申请材料前往中心营业网点(含受托银行网点)。 2、审核,中心营业网点(含受托银行网点)柜员接受缴存职工的申请。 3、审批,中心营业网点(含受托银行网点)柜员审核申请材料无误。 4、办结,准予 贷款 的,由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告知职工无法办理的原因。 5、送达,可以通过邮寄、申请人自行领取、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公告等方式送达申请人。 二、武汉市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 居民身份证 ; 2、中华人民共和国 结婚证 ;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材料。 三、武汉市公积金贷款办理的法律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在武汉市,不管是购买新房、二手房还是翻建、装修住房,都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当然,申请了之后,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公积金中心不会批准贷款申请,只有符合条件才可以申请到。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去咨询网的相关律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 退休 的; 3、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 住房贷款 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 北京 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 商品房 ,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 的; 10、在职期间判处 死刑 、判处无期徒刑或 有期徒刑 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 退休年龄 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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