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不可以的。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属管理性强制性规范,并不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范。但是公务员作为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并不因违反上述规定而无效,可享有在代持协议项下相应股权所对应的财产权益,但不能被登记为显名股东。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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