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的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前述的死亡赔偿金应当认定为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该赔偿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一、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有哪些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二、嫁妆确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嫁妆属于婚前财产。一般情况下,嫁妆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因此应当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即嫁妆属于女方婚前财产。
嫁妆是女子出嫁时亲属赠送的各种物品或货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离婚时能要回嫁妆吗
离婚期间能否要回嫁妆,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嫁妆是婚前给予的,属于女方独立婚前财产,离婚期间不能要回嫁妆;2、如果是嫁妆婚后给予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只能作为夫妻财产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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