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购买的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保险费、保单收益、现金价值、养老金等。人寿保险是离婚时最有争议的保险,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保险金作为受益人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根据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收益、知识产权、继承财产等。保险算作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特殊约定。
法律分析
一、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保险,保险费属于共同财产。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然而,这些保险合同相关个人财产是否归入婚后共有财产,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除非保险合同或者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绝大多数情况下,保险费、保单收益、现金价值、养老金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时有争议的保险主要是人寿保险。人寿保险分为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主要是机车保险。财产保险和机车保险一般是一年一保。而离婚时争议最多的是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及健康保险。人寿保险是最有价值的,人寿时间长,保险金额大,现金价值大。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已经延伸到保险领域。那么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夫妻双方购买的保险、获得的赔款,如果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是婚后取得,那么在无特殊的产权归属约定情况下,应当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很多情况下,保险关系中并不存在夫妻关系,也不存在婚前婚后问题,因为保险金不能作为财产来分割,它属于受益人。如夫妻一方作为指定受益人获取的死亡、伤残保险金,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般的保险如果离婚时会把保单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如果选择退保,则分割保单现金价值,也有的是要求补偿一半的保费给另一半,看各地的律师和法院判定,保单的其他利益归属于被保人。
二、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的共同财产有多种形式,而保险算是一项算不可分割的共同财产,除非有单独签订的合同规定属于哪一方,否则保险就是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例如夫妻一方单独购买保险,受益人写了其中一方,那么保险就归一方所有。
结语
保险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具体情况有关。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保险属于共同财产,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等。人寿保险是最有价值的,离婚时争议可能较多。在无特殊约定下,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保险金作为受益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属于共有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等。保险作为一种共同财产,除非有单独约定,一般归夫妻共同拥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四十三条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三十八条 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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