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成立但尚未生效的合同能否解除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11 03:32:57
文档

成立但尚未生效的合同能否解除

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也是可以解除的。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的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其一,属于附生效条件(停止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的生效条件,该条件尚未成就。其二,依照法律规定属于须经批准才能生效的合同,尚未得到审批机关的批准。其三,效力待定的合同在被权利人追认之前或第三人撤销之前的效力状态。其四,附始期的合同,约定的生效期限尚未届至。因法律并未对成立未生效的合同是否可以解除作出明确约定,在实务中对此问题也尚存争议。但合同成立即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在合同因一方原因不能生效的情形下,如合同仍约束另一方,则将导致交易陷入僵局状态,既不符合市场效率原则,也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应允许当事人解除该成立未生效合同。一、合同性质及效力;
推荐度:
导读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也是可以解除的。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的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其一,属于附生效条件(停止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的生效条件,该条件尚未成就。其二,依照法律规定属于须经批准才能生效的合同,尚未得到审批机关的批准。其三,效力待定的合同在被权利人追认之前或第三人撤销之前的效力状态。其四,附始期的合同,约定的生效期限尚未届至。因法律并未对成立未生效的合同是否可以解除作出明确约定,在实务中对此问题也尚存争议。但合同成立即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在合同因一方原因不能生效的情形下,如合同仍约束另一方,则将导致交易陷入僵局状态,既不符合市场效率原则,也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应允许当事人解除该成立未生效合同。一、合同性质及效力;

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也是可以解除的。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的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其一,属于附生效条件(停止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的生效条件,该条件尚未成就;

其二,依照法律规定属于须经批准才能生效的合同,尚未得到审批机关的批准;

其三,效力待定的合同在被权利人追认之前或第三人撤销之前的效力状态;

其四,附始期的合同,约定的生效期限尚未届至。

因法律并未对成立未生效的合同是否可以解除作出明确约定,在实务中对此问题也尚存争议。但合同成立即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在合同因一方原因不能生效的情形下,如合同仍约束另一方,则将导致交易陷入僵局状态,既不符合市场效率原则,也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应允许当事人解除该成立未生效合同。

一、合同性质及效力

合同的性质是一种两方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

1.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2.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的合同。

3.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

4.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

二、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合同在承诺生效时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规定办理。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成就时生效。自条件成就以来,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无效。当事人为自身利益不当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成就;不当促进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档

成立但尚未生效的合同能否解除

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也是可以解除的。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的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其一,属于附生效条件(停止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的生效条件,该条件尚未成就。其二,依照法律规定属于须经批准才能生效的合同,尚未得到审批机关的批准。其三,效力待定的合同在被权利人追认之前或第三人撤销之前的效力状态。其四,附始期的合同,约定的生效期限尚未届至。因法律并未对成立未生效的合同是否可以解除作出明确约定,在实务中对此问题也尚存争议。但合同成立即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在合同因一方原因不能生效的情形下,如合同仍约束另一方,则将导致交易陷入僵局状态,既不符合市场效率原则,也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应允许当事人解除该成立未生效合同。一、合同性质及效力;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