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驳回起诉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10 23:13:51
刑事案件驳回起诉
法律分析: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经审理后,对无正当理由或法律依据的实体请求以判决形式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是对当事人实体请求权的一种否定评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导读法律分析: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经审理后,对无正当理由或法律依据的实体请求以判决形式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是对当事人实体请求权的一种否定评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法律分析: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经审理后,对无正当理由或法律依据的实体请求以判决形式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是对当事人实体请求权的一种否定评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刑事案件驳回起诉
法律分析: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经审理后,对无正当理由或法律依据的实体请求以判决形式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是对当事人实体请求权的一种否定评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