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一、合同审查的十大要点
第一,审查合同主体。
第二,审查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
第三,审查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
第四,审查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
第五,审查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
第六,产品价格及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及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第七,审查合同中是否约定验收或者检验的标准、方式、日期。
第八,审查是否约定结算方式。
第九,审查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
第十,审查合同落款、署名、盖章等方面。
二、认购书和购房合同区别?
认购书和购房合同的区别在于认购书属于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预约合同,而购房合同属于正式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式、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三、签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签其他合同的注意事项可以参考签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因为买卖合同是最典型的合同,民法典对买卖合同的签订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合同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质量、数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和方式,还有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其中合同当事人、标的、数量是必备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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