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和分公
司的区别有: 1、分公司不 具有法人资格 ,不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而 子公司具有法 人资格,依法 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2、子 公司作为独立 的法人,以子 公司的全部财 产为限对其债 务承担责任。 而分公司由于 没有自己独立 的财产。3、 子公司领取的 是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而分 公司领取的是 营业执照。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纳税区别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纳税具有如下区别:
1、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2、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要与总公司的汇总计算并缴纳,而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单独核算;
3、其他区别。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如下:
1、划分依据不同子公司之间是控制与从属关系,分公司之间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
2、法人地位不同子公司是法人地位,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3、责任不同子公司各自负责债务关系,分公司由总公司负责债务关系;
4、表现形式不同子公司具有的名称、章程,分公司冠以总公司名称,无自己章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报告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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