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银行的渠道有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向营业网点的负责人当面反映情况,如储蓄所主任、分理处主任,支行行长等。
2.意见簿,可将意见写上,按规定,网点负责人应在一周内答复,意见簿不得有缺页,“服务办”会派人不定期检查。
3.支行以上(含)的银行(区县级,非所谓的二级支行)都设有“服务办”,在支行管辖的各营业网点要将“服务办”的电话予以公开,以供客户反映问题。
4.拨打各行的24小时客服热线,客服人员会将意见汇总上报,有关部门会将此转发给出现问题网点的上级行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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