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分两个帐户。个人帐户,体现在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
参加医保的市民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就医、购药、结算医疗费用及办理医疗保险事务和用医保专用(磁条)卡办理是一样的,参加医保的市民原有所有的医疗保险待遇均不发生变化,市民仍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在参保地住院时,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出示社保卡,在入院表格上面填上社保卡号等相关信息交取一定额押金,出院的时候,出示社保卡,会直接在结算清单里面减去可报销的医药费部份。
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医疗事务,参保市民个人帐户中的剩余金额可以结转使用,不会因使用了社会保障卡而过期作废,医保参保市民不会因为换卡而失去个人帐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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