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
2019年5月1日后,陕西省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工资区最低为1800元/月,二类工资区最低为1700元/月,三类工资区最低为1600元/月。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
一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
二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
三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小时。
二、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类别
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由四类调整为三类,其中二类区调整到一类区3个:西安市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
三类区调整到二类区8个:西安市鄠邑区、周至县,汉中市城固县、洋县、勉县、西乡县、略阳县,商洛市商州区;
四类区调整到二类区1个:西安市蓝田县;
四类区调整到三类区20个:宝鸡市麟游县,铜川市宜君县,汉中市镇巴县、宁强县、留坝县、佛坪县,安康市平利县、石泉县、紫阳县、白河县、汉阴县、镇坪县、宁陕县、岚皋县,商洛市洛南县、山阳县、镇安县、丹凤县、商南县、柞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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