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福保险条款内容主要包括投保年龄、犹豫期以及责任免除。
投保年龄,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主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18周岁至65周岁。
犹豫期:合同生效后,平安为您提供10日的犹豫期,犹豫期指您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的期间,您在上述期间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提出合同解除申请,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平安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保单工本费后退还本保险交纳的保险费。
责任免除: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因疾病导致的;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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