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上市公司在退市前都会发布数次的退市风险提示,但是有些人不太关心注意这些提示的,在公司真的退市启动后,股票想卖都没人买了,这个时候后悔莫及是没用的,那么一般会有几次提示,退市后又该怎么办?
2003年4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于发布《关于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加强风险警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始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制度,并于于当年5月12日开始实施。
所谓退市风险警示制度,是指由证券交易所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股票交易实行“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是在原有“特别处理”基础上增加的一种类别的特别处理。其主要措施为在其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股票,其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般是三次退市风险提示就会开始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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