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赠与作为一种特殊的赠与,在受赠人获得较大利益,负担较小条件的同时,满足了赠与人或赠与人指定的第三人的特定权益,因而成为赠与合同的主流形式。实务中,因受赠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约定条件引起的赠与合同纠纷也日渐增多。所谓附义的赠与,是指赠与人在赠与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条件的赠与。附条件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条件不是单独的条件的赠与。附条件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条件不是单独的另一个合同的内容,而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由于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因此,附条件赠与所附的条件不是赠与的对价,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不履行条件为抗辩。原则上,赠与人履地交付赠与财产的条件后,始发生受赠人履行其所附条件的条件。
结婚既不损害他人权益,又不违背公序良俗,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是有效的。
一、附条件的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附条件赠与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附条件赠与作为一种契约,须以双方当事人之合意为要件。只有当赠与人要约表示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并要求受赠人负担一定的条件;受赠人承诺表示接受赠与财产,并愿意履行条件时,赠与合同方为成立。
(二)附条件赠与是一种单务无偿合同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虽然也负担一定的条件,但双方签订合同的主要目的仍是将赠与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物所付的代价或附随的条件,不是其取得赠与财产所付的报酬或对价,因而不能因为赠与附条件而否认赠与合同的单务性和无偿性。
(三)附条件赠与是一种将条件附加于赠与的合同附条件赠与中所附的条件,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不能因其具有单务性而将所附条件视为另一个合同。附条件赠与中所附的条件,不得违背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否则整个赠与合同无效。附条件赠与的履行,一般为赠与在先,条件附后。
二、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怎么识别
(一)附条件赠与与目的赠与的区别
所谓目的赠与,是指为实现一定目的、达到一定结果而为的赠与。目的赠与的赠与人不得向受赠人请求结果的实现,而只能于结果不实现时请求受赠人返还不当得利。如为结婚而赠与对方财物就属于目的赠与。而附条件赠与,当受赠人不履行条件时,赠与人可以请求受赠人履行条件,以求得结果的实现。
(二)附条件赠与与附条件赠与的区别
所谓附条件赠与,是指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的成就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条件尚未成就时,赠与的权利条件虽已确定,但效力却处于未定状态。而附条件赠与中所附的条件,与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无关,不能因为附条件而延缓或解除赠与的效力。
(三)附条件赠与与附期限赠与的区别
所谓附期限赠与,是指当事人为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把期限的到来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者消灭的前提。在附期限的赠与中,期限的到来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期限尚未到来时,赠与合同虽已成立,但效力却处于停止状态。而附条件赠与中所附的条件,除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外,并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人不能因为受赠人未履行所附条件而对合同的效力进行抗辩。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