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主要有以下方式:
1、拆迁安置,即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将被拆迁人安置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安置房内;
2、货币补偿,即按照相应的补偿标准,将被拆迁房屋以货币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自行购买房屋;
3、宅基地审批与货币补偿相结合,宅基地能否单独审批,取决于当地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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