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口杂乱。城中村是由村民、市民以及流动人口混合构成的,流动人口成为了主要的犯罪群体,治安形势非常严峻。
2、城市规划滞后,违法违章建筑比较集中,“一线天”、“握手楼”、“贴面楼”
等风景独特。由于房屋的密度较高、采光通风的条件较差,村民的居住环境也比较差。
3、基础设施不完善,卫生条件很差。各种管线杂乱无章,排水排污不畅,垃圾成灾。街巷狭窄、拥挤,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问题。
4、土地使用存在着诸多问题。宅基地、工业用地以及商业用地相互交织,非法出租、转让、倒卖,管理混乱等。
一、自建房出租租赁需要注意些什么
1、在租房时,首先要看房屋是否具有合法出租权利,该权利最有效的证明文件就是由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权利证明》。
2、很多自建房屋尚未取得《房屋权利证明》,在租这类房屋时,看其有没有办理《房屋临时使用证明》,不能出示证明其产权证明材料的,坚决不能租用。
3、自建房都会存在或多或少的安全隐患。自建房通常没有进行过统一的规划、设计,特别是在近郊农村或城中村,大多存在一些隐患,特别是消防方面,疏散、扑救都会有问题,建筑材料的选用也不会特别讲究。所以,这种房子平时看起来没什么问题,但是一旦有事发生,后果通常是会比较严重。这一点一定要注意清楚。
4、不管你是在网上看好房,还是委托给中介,一定要亲自看房,看房是了解房屋状况的方法。重点看房屋门窗的防盗功能、固定设施的正常运作、(比如马桶、热水器、炉灶、抽油烟机、空调等,在看房的时候要试一下,如果正常运转,以后小心维护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电路和水路的入户状况、下水道的排水功能等。
法律规定: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农村宅基地买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是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最终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2、是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3、是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是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另外,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符合以上条件,该房屋买卖可保万无一失。
(二)宅基地申请的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三)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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