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单方机动车事故的,由单方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一、单方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单方交通事故也存在责任问题,主要得看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是怎么认定的,这需要看具体的实际情况而定。
一般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1)实施重大过错交通违法行为的,负事故主要责任;
(2)实施一般过错交通违法行为的,负事故次要责任;
(3)实施同类型过错交通违法行为的,负事故同等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5、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6、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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