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可以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向监狱所在地的公立医疗机构提出保外就医申请。申请需要得到医院和监狱同意,并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并报批准。
服刑人员保外就医是指因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的服刑人员向监管机关提出申请,由公立医疗机构对其进行治疗,并由监狱管理机构进行监管。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一、申请条件:1. 确诊有严重疾病的; 2. 在监狱所在地的公立医疗机构治疗期间需长期留院观察或接受治疗; 3. 家属无法或难以照顾的;4. 其他特殊情况。二、申请程序:1. 服刑人员向监狱所在地的公立医疗机构提交保外就医申请书和确诊疾病证明材料;2. 公立医疗机构出具《住院治疗证明书》;3. 监狱管理机构作出同意书;4. 公安机关审批,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三、注意事项:1. 申请时需说明治疗方案和可能产生的费用;2. 家属需提供照顾服刑人员的证明材料;3. 服刑人员未经监管机关许可不得自行离开住院地点。四、结束程序:1. 进行诊断治疗期间,监狱管理局和公立医疗机构要保持联系;2. 治疗期满,公立医疗机构出具《出院证明书》;3. 监狱管理局到医院接回服刑人员。
保外就医期间,是否可以暂缓执行刑罚?在确诊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情况下,服刑人员可以向相关机构申请暂缓执行刑罚。暂缓执行期限为治疗期限加上未超过六个月的观察期限。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根据医疗情况和罪犯表现等情况,相关部门会再次评估刑罚执行情况。需要注意的是,暂缓执行刑罚的申请需符合一定条件,具体内容可以咨询当地司法部门或法律机构。
服刑人员保外就医是一项特殊的治疗方式,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和条件。在进行申请时,需要提供确诊疾病证明材料和治疗方案,并经过监狱、公立医疗机构和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审批和批准。同时,在保外就医期间需遵守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