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对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的裁量标准
1、法院对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的裁量标准为:行为人非法买卖危险物质,构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的立案标准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酰钠、毒鼠硅、甘氟原粉、原液、制剂五十克以上,或者饵料二千克以上的;
4、造成急性中毒、放射性疾病或者造成传染病流行、暴发的;
5、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6、造成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丢失、被盗、被抢或者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