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工商登记前提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24 06:54:25
股权质押工商登记前提
股权质押登记是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如果不办理工商登记的,股权质押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二条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第九条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二)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导读股权质押登记是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如果不办理工商登记的,股权质押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二条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第九条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二)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股权质押登记是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如果不办理工商登记的,股权质押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二条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第九条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二)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股权质押工商登记前提
股权质押登记是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如果不办理工商登记的,股权质押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二条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第九条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二)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