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清算,是指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等事由而解散,但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或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由此可见,提起强制清算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解散。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存在其他违法清算行为可能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的。
对于具有上述解散事由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3.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公司自行成立的清算组有故意拖延清算,或存在其他违法清算可能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的行为的,则公司债权人或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4.公司未提出异议。公司作为被申请人,对股东申请人享有的股权提出异议,对债权人申请人享有的债权提出异议,或认为公司根本未发生解散事由的,则除非申请人可就上述异议事项提供生效法律文书予以确认,或对发生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解散事由有明确、充分证据,否则法院对债权人或股东作为申请人提起的强制清算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人应就有关争议单独提起诉讼或者仲裁予以确认后,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清算申请。
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
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清算前提的不同
公司的资产大于负债是强制清算的前提条件。资产小于负债是破产清算的前提条件
(2)清算根本目的的不同
强制清算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梳理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而破产清算的目的就在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3)适用法律的不同
(4)除债权人之外清算申请主体的不同
强制清算申请的主体除了债权人之外,股东也可以申请对公司的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的申请主体除债权人之外,债务人也同样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5)清算组织的不同
强制清算中负责清算的组织为清算组,由法院指定。破产清算中负责清算的组织为管理人,管理人由法院指定。
(6)对企业财产执行与保全措施的不同。
公司强制清算流程
通常公司强制清算的程序如下:
1、要在成立清算组之前,指令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和财务账册;
2、确定清算组的成员。在公司股东、高管人员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和财务账册凭证,具备清算的前提下,确定清算组的成员;
3、清理财产、债权债务及相关的事情。成立清算组后的一个星期内,清算组要把公司清算司法介入等事情,采用书面的形式,通知给公司登记机关、税务机关、劳动部门和开户银行,跟国有资产有关的,还要通知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4、制定清算方案,提交清算报告。在债权清理完毕,债务登记清楚和财产变价处理好后,清算组需重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定出清算方案,并报法院进行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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