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取出来用于公司经营的,但是股东若是私自取出,则属于抽逃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增加或者是减少注册资本是需要经过股东会或者是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的。
一、公司法中2-3以上表决权应当怎样理解
所谓三分之二多数的权利是指股东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此即一股一表决权原则。但也有例外,股权在有些情况下不等同于表决权。
需要经过三分之二表决权批准的事项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二、股东大会表决权有什么规定
股东大会表决权的规定如下:
1、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表决权按出资比例行使,但章程可以自由约定。持有1/10临时股东临时股东会议的表决权。持有1/10表决权可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2/3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2、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的表决权是一股一权的形式,不能自由约定。持有公司1/10临时股东大会可以临时股东大会。持有1/10持有股权并持续持有股权召集主持临时股东大会。持有3%股权可以行使股东大会的临时提议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持有超过一半的表决权通过;
3、适用于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的规定。连续180日持有公司1%股东可以起诉董监高。持有公司1/10表决权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让公司为公司股东/股东会决议必须通过实际控制人担保。
三、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意义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象征着公司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都需要股东会决议通过。增加注册资金,意味着公司承担更大的经营风险,对投资人来说也意味着更低的投资风险,可以吸引投资,扩大公司。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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