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团伙诈骗主犯和从犯从以下四个方面区分:
1、从共同犯罪活动中的地位来看,主犯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主导地位,从犯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从属地位;
2、从实际参与犯罪的程度来看,大部分主犯都参与了所有的犯罪活动,而从犯一般只参与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活动;
3、从具体罪行的大小来看,主观上,主犯对共同犯罪故意的形成起着主要作用,主犯罪较大;同意、附着、服从主犯的犯罪意图,对共同犯罪故意的形成起次要作用的,从犯罪较小。客观上,参与实施的犯罪行为对共同犯罪的完成起着关键作用,主犯罪行较大;否则就是从犯;
4、从犯罪结果的作用来看,那些在犯罪结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人是共同犯罪的主犯,否则就是从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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