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可以口头约定,必须是书面形式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用人单位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劳动报酬不明确的,应按照集体合同规定执行。合同口头约定的法律效力取决于是否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书面形式,若不属于则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可以口头约定吗
1、劳动合同不可以口头约定。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的合同,即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二、合同口头约定定义
1、如果该合同内容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2、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但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之前,口头约定的合同内容无效;
3、若不是上述两种情况,则当事人双方的口头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拓展延伸
口头约定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评估?
评估口头约定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口头约定是否被认可为有效的劳动合同形式。其次,需要考虑当事人之间的意愿和真实意图,是否存在双方真诚的同意和合意。此外,口头约定的内容是否明确、具体,是否涉及重要的劳动权益保护事项也需要考虑。还需要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行为、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解释和判例等因素。最后,法院在处理劳动纠纷时也会对口头约定的法律效力进行综合评估。因此,评估口头约定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公平、合法的劳动关系。
结语
口头约定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需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法律规定、当事人意愿、内容明确性等。维护公平合法的劳动关系,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建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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