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并购小股东要如何保护权益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24 06:10:56
上市公司并购小股东要如何保护权益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并购小股东保护权益的方式:1、行使表决权。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2、行使查阅、复制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公司拒绝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导读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并购小股东保护权益的方式:1、行使表决权。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2、行使查阅、复制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公司拒绝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并购小股东保护权益的方式:1、行使表决权。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2、行使查阅、复制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公司拒绝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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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并购小股东要如何保护权益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并购小股东保护权益的方式:1、行使表决权。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2、行使查阅、复制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公司拒绝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