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同法人分类如下:
1、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法人。以所有制的形式和投资方式,可以将企业法人进一步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私人所有制企业法人和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又可以分为国内联营企业法人和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又可以分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外商独资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又称为非企业法人,这些法人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2、机关法人:机关法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行政命令组建的、有独立财政预算经费的各级国家机构,包括国家权力机关法人、国家行政机关法人、国家军事机关法人、国家审判机关法人和国家检察机关法人等。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从事非营利性的、社会各项公益事业的法人,如学校、医院等。
3、事业单位法人:事业单位法人虽然有事业取得一定的利益,如文化演出等,但获取盈利并不是事业单位法人本身的目的和宗旨。
4、社会团体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是由其成员自愿组织的,从事社会公益、文学艺术、宗教等活动的各类法人,如协会、学会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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