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 快递员属于快递公司的职员,邮政只会处罚快递公司,不会处罚快递员。
2. 快递公司没有处罚权。
【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 第三十六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快递业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应当以下列事项为重点:
(一)从事快递活动的企业是否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二)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实施;
(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是否妥善处理用户的投诉、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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