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种情况下,由于搬迁和地址变更,一些员工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得不终止劳动合同。当企业与员工难以就变更工作地点达成协议时,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达成共识,劳动合同的内容才能变更。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给予补偿。第二种情况,企业虽然变更了地址,但职工与企业可以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因地址变更而终止。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厂要搬迁工人有赔偿吗
这个补偿得分情况来说。如果正常情况下搬迁无法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拒绝继续履行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建议,此时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如果有搬迁行为,但综合各种因素,劳动合同仍可正常执行,劳动者一般不得不根据劳动合同继续执行,如果不能协商自己的辞职,很难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法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因公司搬迁员工不想去新的公司,有补偿吗
1、市内或近距离搬迁的,审判实践中一般认为不需要与员工协商,员工应当服从安排到新地址上班,很难得到赔偿。
2、搬迁到外地、或远距离搬迁、确对员工正常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需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四)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五)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六)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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