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迷信蒙骗他人致死应立案。条件:1.行为人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迷信蒙骗他人;2.导致他人死亡。同时满足条件者将受追究。
法律分析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应当立案。本罪是结果犯,本罪的立案标准要求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行为人实施了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的行为。
二是发生了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应当立案追究。
拓展延伸
我国刑法对组织邪教组织令人死亡罪的立案规定及相关执法实践
我国刑法对组织邪教组织令人死亡罪的立案规定非常严格。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任何组织邪教组织并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立案时,警方将依法收集证据,包括组织结构、宣传材料、财务记录等,以证明被告人的组织行为和其导致他人死亡的直接或间接责任。执法实践中,警方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强对邪教组织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邪教活动,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同时,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对邪教的认识,预防和遏制邪教的蔓延。通过严格的立案规定和执法实践,我们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
结语
坚决打击组织邪教致人死亡的犯罪行为,是我国刑法的重要立案规定。警方将依法收集证据,严查组织结构、宣传材料、财务记录等,以追究被告人的责任。通过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打击邪教活动,保护公民生命安全。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邪教的认识,预防和遏制邪教的蔓延。通过严格的立案规定和执法实践,我们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九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一百零三条 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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