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无房证明”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要享受中央颁布的银行首套房贷款最低7折利率优惠、地税局的首套普通住房个人所得税率1.5%等价值数万元的优惠政策,都需要这张证明。在一些限购城市,“无房证明”更是必不可少。 通常群众所称的“无房证明”,其正式名称是《个人或家庭房屋信息记录》,用于证明申请人名下房屋的基本情况,房管局办理业务时不需要购房人提供此证明。《个人或家庭房屋信息记录》,可以使用本人身份证在自助查档机即时查询和打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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