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宣告是法院依法定程序对于已经具备破产条件的债务人所作出的宣告其为破产人的司法裁定。破产宣告作为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的前置程序,其性质应是司法机构进行的对债务人、债权人发生破产法律效力的审判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宣告企业破产:
(1)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且与债权人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
(2)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和解协议的。
(3)债务人在整顿期间有不执行和解协议,财务状况继续恶化或债权人会议申请终结整顿,或有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三种情形之一的。
(4)债务人整顿期满,不能按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的裁定自宣告之日起生效。裁定生效后,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破产宣告后,债权人或债务人对破产宣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应该审理并在30日内作出裁定。
一、公司破产后怎么补偿员工?
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公司破产支付给劳动者的赔偿金是与职工的工龄挂钩,工龄越高,得到的赔偿金也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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