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的父母没有义务替他偿还借款,先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有个人财产。其次,他父母的财产不能用于偿还债务,父母自愿履行的除外。如果欠款无力偿还且当事人没有恶意转移财产给家人的,家人不会受到影响。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一、债务人无力偿还担保人怎么办
对“无力还债”也应作具体的分析。从发生的时间上看,无力还债有两种情况:一是原本无能力履行债的义务,却为了获得某种利益而与人建立债的关系,即债务人主观上无意履行义务,其行为是行骗,如骗取定金、货物、货款、借款等,行为特征是故意。二是也有过失的行为,如因过失致人损害,如被骗、被盗、决策失误等,特征以过失为主,债务人主观上无意逃债,而客观原因造成债的义务不能履行。
前者主要是恶意,可以因债权人的警惕而防患于未然后者主要是善意的,存在程度上的差别。从真实性上看,无力还债也有真假之别。真实的无力还债,债务人有还债愿望,客观上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但大量的无力还债却是虚假的,或在一定程度上是虚假的:债务人要本无还债的愿望和诚意,作为逃避债务的借口,无力还债是人为制造的假象,如转移、隐匿自己的财产、谎报财产、收支情况等。在后一种情况下,讨债人应耐心调查、取证,在握有真凭实据后,可立即请求人民法院实施“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
总之,无力还债不能是债的关系,消灭的理由,在区别情况的基础上,讨债人实施不同的讨债手法,有时可收到意外的效果。
二、债务人没钱还会被拘留吗
借钱后没有偿还,被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后,因属于正常的民事纠纷,一般情况下不会被法院拘留。但是,如果作为被告或被执行人的债务人,如果在诉讼中存在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的,则可由法院决定予以拘留或罚款的民事制裁;如果是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则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由法院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依法追究被执行人(债务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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