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用按医疗事故给患者带来的人身损害计算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支付证明书,但不包括原发病的医疗费用。结束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支付。二.错误劳动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本人错误劳动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员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以上的,无固定收入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员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单位一般职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负责人护理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员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残疾等级,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期残疾月起最长赔偿30年的60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的70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伤残用具费用因伤残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由医疗机构证明,按推广型器具费用计算。
7、葬礼费用按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葬礼费用补助标准计算
8、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
1、死者生前或残疾人失去劳动力前实际抚养,没有劳动力的人为限制,按户籍所在地或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2、对于未满16岁的人,抚养到16岁。
3、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1、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2、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的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十二.参加处理人员费用
1、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2、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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