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客观要件、主体和主观要件。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主观要件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盗窃案件可以调解,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受害人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分析
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若犯下盗窃罪且数额较大,则需承担刑事责任。不过,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在法律上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二、盗窃可以调解吗
盗窃案件可以调解,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取得受害人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结语
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若犯下盗窃罪且数额较大,则需承担刑事责任。不过,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在法律上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盗窃案件可以调解,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取得受害人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条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在辨认前向辨认人展示辨认对象及其影像资料,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物品的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个物品的照片。
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五条 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制作呈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报告书,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
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交公安机关执行的,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交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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