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定节假日不放假,可能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并不违法。但不给加班费,违反了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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