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2、自确立申请日起六到八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3、《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收到《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就可以使用了。
总的来说,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
一、对于商标续展多久能下来
商标续展一般一个月到三个月的时间能下来,
(一)商标变更和续展一般都在一个月到三个月左右。
(二)变更和续展可以一并办理,时间也差不多。
(三)办理快慢跟申请人所在地区有关,因为变更续展处的审查员按地区管辖。
(四)转让、续展、变更等成功后会发给核准转让证明、核准续展证明或通知书,变更合格通知书,不发新的商标注册证,这些证明或通知书需要和原注册证一起使用。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
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现在服装商标转让流程是什么
1、商标顾问确认双方转让交易意向,拟定、签订《商标转让合同》;
2、转让人办理商标公证;
3、转让申请人准备好所有申请文件。
4、申请人将申请文件提交到商标局,缴纳转让规费;
5、商标局受理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
6、商标局审查通过,公告后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关于这些商标转让的期限一定要注意,基本上来说,商标被商标局核准认定之后,那么从核算之日开始计算,他们就有权对整个商标来进行专门的使用,这些商标使用的专用权差不多也都是在十年左右的时间,而且在专用权满一年或者是六个月的时候,如果没有及时的办理相关的商标手续的开展工作,那么这种商标本身也就会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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