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贷款不及时归还可能会依法需要支付滞纳金,同时被纳入失信名单当中。
法律依据: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 第六条 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单:(一)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二)因相关违法行为受到负责部门查处,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负责部门吊销、撤销行政许可、资质、资格的。(四)拒不执行负责部门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决定的。(五)在负责部门立案查处、事故调查、食品抽检过程中,拒不配合调查、谎报瞒报、伪造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立即组织抢救、拒不提供相关材料、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隐匿、销毁、转移证据等违反法定配合调查义务、妨碍负责部门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行为的。(六)因无照无证经营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被负责部门行政处罚的。(七)因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被撤销登记的市场主体的直接责任人员。(八)生产、销售、提供、使用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商品、服务,对人体健康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社会影响恶劣,被负责部门行政处罚的。(九)确认存在缺陷,未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缺陷产品的;拒绝配合缺陷调查的;经责令召回仍拒不召回等严重违反召回责任的。(十)拒不履行产品“三包”责任,社会影响恶劣,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十一)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存在违法行为,被负责部门行政处罚的。(十二)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或者按假药劣药论处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特殊药品,导致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十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十四)生产或者进口未经注册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以及在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被负责部门行政处罚的。(十五)从事药品研制、生产和经营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提交虚假临床试验或者上市许可申报资料的;编造生产检定记录、更改产品批号的;提交虚假批签发申报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获得批签发证明的。(十六)被决定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的。(十七)因商标侵权行为5年内受到2次行政处罚的;因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5年内受到2次行政通报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十八)经营者因不正当竞争行为或者实施垄断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十九)因直销违法行为2年内受到3次行政处罚,或直销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组织策划传销的;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2年内受到3次行政处罚的。(二十)利用格式条款或者实施欺诈、胁迫、恶意串通、强制交易等手段,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二十一)网络交易经营者通过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授意他人发布不真实的利己评价等方式,为自己和他人提升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或者通过将自己的商品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作不真实的对比、对其他经营者作不真实的不利评价等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方式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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