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或母的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
4、《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计划生育证明》;
5、申请人家长在我市有固定职业的有效证明(如《2011年新莞人员工在莞就业年限核定表》、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
6、申请人在我市的合法住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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