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社局正在对举报使用、介绍童工及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该办法,举报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最高奖励5000元;举报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行为的,最高奖励10000元。
法律依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莞市财政局举报使用、介绍童工及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行为奖励办法》三、举报使用、介绍童工违法行为按什么标准给予奖励?
(一)举报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按举报查实使用童工的人数每一名奖励举报人100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
(二)举报单位和个人非法介绍童工的,经查证属实,每宗奖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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