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认缴资金不到位可以股权转让吗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17 11:25:46
股东认缴资金不到位可以股权转让吗
法律分析:股东出资不到位可以转让股权,但是知情的受让人需承担承担出资义务的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导读法律分析:股东出资不到位可以转让股权,但是知情的受让人需承担承担出资义务的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股东出资不到位可以转让股权,但是知情的受让人需承担承担出资义务的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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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认缴资金不到位可以股权转让吗
法律分析:股东出资不到位可以转让股权,但是知情的受让人需承担承担出资义务的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