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毕业而临近毕业的学生都会去找实习工作,由于他们还没有拿到毕业证的关系跟正式员工是有所区别,但工作中没有 签订劳动合同 则会无法保障劳动权益。那么没毕业可以签 劳动合同 吗,如果没毕业签了劳动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根据现行的有关规定,在校的学生是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 的,也就是说,是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一些用人单位希望尚未毕业的学生能到单位工作,即使是这样,也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可以与单位签订劳务协议,或者签订 实习协议 ,并在协议中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在你还保留学生身份之前,公司与之建立的都不是劳动关系,只是 劳务关系 ,符合雇佣关系特征的,可以认定为雇佣关系。还没拿到毕业证的仍然属于在校生,不具备 劳动法 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因此还没拿到毕业证的应届生签订的是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学校及在校应届毕业生之间签订的,对即将形成的劳动关系及劳动关系中双方基本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就业协议形成的三方当事人是用人单位、学校、学校应届毕业生。 要判断未毕业是否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需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1、是否达到法定劳动年龄。 我国《劳动法》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享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未毕业的大学生自然符合《劳动法》关于年龄条件规定就应依法享有劳动权。显然这5名大学生符合这一规定。 2、是否以就业为目的。 原劳动部于1995年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校生去用人单位实习是以学生的身份实习的,目的只是勤工俭学,不以就业为目的,自然不能视为就业,在校生与用人单位未建立劳动关系,也就可以不用签订劳动合同。未毕业的大学生虽然还是在校生,身份依然还是学生,但他们已经学完全部课程,去用人单位实习不是勤工俭学,而是以就业为目的,可以视为就业,在校生可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也就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3、是否身体健康。 一般来说,很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前,都会要求劳动者进行体检或组织劳动者进行体检,目的就是为了确认劳动者是否身体健康,是否能胜任一定劳动强度的工作。 4、是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有权利单方面 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 犯罪嫌疑人 或在押犯被排除在劳动权利义务主体之外。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