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村户口申请宅基地标准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17 17:41:28
上海农村户口申请宅基地标准
法律分析:想要申请农村宅基地的话,那么申请人就必须是属于农村户口,并且必须要属于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另外还需要常年居住在农村,名下必须没有属于自己的宅基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导读法律分析:想要申请农村宅基地的话,那么申请人就必须是属于农村户口,并且必须要属于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另外还需要常年居住在农村,名下必须没有属于自己的宅基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法律分析:想要申请农村宅基地的话,那么申请人就必须是属于农村户口,并且必须要属于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另外还需要常年居住在农村,名下必须没有属于自己的宅基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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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村户口申请宅基地标准
法律分析:想要申请农村宅基地的话,那么申请人就必须是属于农村户口,并且必须要属于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另外还需要常年居住在农村,名下必须没有属于自己的宅基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