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贷款人的义务:贷款人有提供贷款的义务、贷款人有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义务。
贷款人的相关法律有以下几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以及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贷款通则》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二十三条
贷款人的义务:
一、应当公布所经营的贷款的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
二、应当公开贷款审查的资信内容和发放贷款的条件。
三、贷款人应当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答复贷与不贷。短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中期、长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四、应当对借款人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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