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3具体如下: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1)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房屋征收与补偿主要原则具体如下:
1、合法产权房屋的权属、面积和用途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内容确定。房屋登记未记载用途的,根据房屋登记所依据的用地、建房审批部门批准的用途确定。房屋仅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其权属和用途按土地权证记载的内容确定;
2、对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未经登记房屋,其权属、面积和用途,以入户调查结果并结合相关历史资料确定。未经登记房屋的调查和认定标准,按照市、区未登记房屋认定相关规定执行,未经登记房屋的建筑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
3、房屋所有权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房屋补偿包括其合法房屋及视同合法房屋(以下简称:合法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非住宅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
4、涉及多人共有的住宅中堂、厅堂等用房,各共有人在拆迁范围内另有房屋的,该共有房屋应按份额计入共有人各自房屋一并安置。未经登记建筑的房屋所有权人在征收范围内另有合法产权房屋的,应计入其合法产权房屋一并计算。
5、房屋所有权人应当积极配合实施单位对房屋权属、面积、用途、租赁等涉及补偿情况的入户调查,向实施单位提供不动产登记权证、工商营业执照等与房屋调查相关的材料。拒不配合实施单位入户调查或未能及时提供相应材料的,相应不利后果由房屋所有权人自行承担。
综上所述,房屋所有权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房屋补偿包括其合法房屋及视同合法房屋(以下简称:合法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非住宅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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