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地区是不可以由两个名字一样的公司的,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一)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二)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三)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四)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一、公司名称注册有误怎么办?
(一)如果你是指核名阶段提交了错误的名称想要更改,并且材料已经递交,然后收到了核名通知书,那么就只能重新走一遍核名流程了。
(二)如果你是指核名递交的材料被工商局退回,没有受理的话,那只要根据工商局要求修改材料后重新提交就可以了。
(三)如果你是指后续递交注册材料时把企业名称写错了,那工商局应该会发现这个问题,把材料给你退回来的,你修改了重新递交就行。
(四)如果你是指公司已经注册下来了,要改名称的话,你就走一个公司名称变更流程就行了。还是比较方便的。
二、公司名称变更后原公章是否失效
公司名称变更后以前的公章没有法律效力。
《公司法》第七条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有关登记注册事项的变更,必然涉及到公司权利与义务关系及公司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变化。公司权利与义务关系及公司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变更状况,主要取决于其变更的具体事项。不同的变更事项,对公司变更后的权利与义务影响不同。
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公章要根据新的公司名称重新制作,变更前的公司名称作废,公章已经无效。公司变更后,其失去了法律效力,需要更换公章,才能对外进行民事活动。
但是在变更公司名称前的盖有公司公章的文件、合同等,依然有效。如果遇到对公章产生疑问的,只需提供工商变更登记信息,证明二个名称为同一公司。可以发布公告或者发函说明公章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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