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什么和什么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17 17:38:17
借款合同中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什么和什么
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享有按期收合同中约定的借款和到期的利息的权利。贷款人按照合同的约定,享有《合同法》赋予的对借款人使用借款的检查、监督权。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贷款,享有停止发放未发放的借款和提前收借款的权利。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导读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享有按期收合同中约定的借款和到期的利息的权利。贷款人按照合同的约定,享有《合同法》赋予的对借款人使用借款的检查、监督权。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贷款,享有停止发放未发放的借款和提前收借款的权利。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享有按期收合同中约定的借款和到期的利息的权利。贷款人按照合同的约定,享有《合同法》赋予的对借款人使用借款的检查、监督权。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贷款,享有停止发放未发放的借款和提前收借款的权利。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借款合同中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什么和什么
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享有按期收合同中约定的借款和到期的利息的权利。贷款人按照合同的约定,享有《合同法》赋予的对借款人使用借款的检查、监督权。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贷款,享有停止发放未发放的借款和提前收借款的权利。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